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电梯轿厢内标识标牌的设置,有效性防犯因电梯轿厢困人故障导致安
全事故,较大限度确保乘客安全、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,经调查,并参照相
关小区作法,融合电梯使用管理现况, 特下发《电梯轿厢标志标识设置要求》 请遵照执行,对电梯轿厢标志标识做好规范、健全,及时清除乱张贴、小
广告、无效、不标准的标志。品质部日常监督检查、督促各园区、项目、维保单
位按规定设定标志标识。
电梯轿厢内要张贴检验合格标志。一般应设置在电梯铭牌附近,特殊情况下
可设定在操作面板另一边, 其高度通常在离地 1.5~1.8m ,并采用随带的塑料外
壳进行固定,应保证检验合格证标志始终处在有效期限日内。
电梯轿厢内应设置“应急报警使用说明”。说明可选用中文字或象形小图案的方
式,应贴到在报警装置周边,并当轿厢断电时,利用应急照明灯还应清楚识别。
电梯轿厢内应设置“维保单位名和电话”标志标识。由各电梯维保单位自行制
作,标识尺寸推荐为 100mm ×30mm ,字体不小于 3 号字,并应标明维保单位
名称、急修电话和监督电话。其张贴位置为“电梯安全使用须知”的正下方。
电梯轿厢内应设置“禁止推门、扒门”的警告标志。标志尺寸为 100mm ×
100mm 。警告标志贴到位置为轿厢门。开关门型式为中分门的,将上面一张贴到
于左侧轿门, 将下面一张贴到于右侧轿门; 开门型式为旁开门的, 将上面一张张
贴到两扇轿门折叠处左边, 将下边一张张贴于开门位置门扇处; 贴到警告标志离
地高度应在 1.6~1.8m (中心线),关门时离门缝 5~10cm (近门边线)。
禁止推门、扒门的警告标志
电梯轿厢内应设置“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,其中乘客电梯采用“乘客电梯安全使
用注意事项”,载货电梯采用“客货电梯安全使用须知”。其贴到位置为轿厢内醒目
位置,其高度一般在离地 1.5~1.8m ,并在仅有应急照明灯的条件下可以清楚识别。
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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